请别让人脸识别的“安全”,成为不良商家侵犯人脸信息隐私的“借口”!

汉玛智慧人脸识别技术-人脸信息

 

       7月2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这些热点问题的适用法律,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增添保障。本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近日,一则“消费者戴头盔看房”的新闻出现在了大家的视野中,立刻便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诚然,人脸识别技术的飞速发展已经让其慢慢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了越来越高的地位,但随之而来的,也是我们不得不担忧和必须严肃讨论的问题——人脸识别技术是否真的安全?法律法规中是否有适用于人脸识别方面的规则?我们应该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采取什么维权手段呢?

       这些问题的起源,是来自一些商家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用于营销分析,希望以此给自己带来业务上的便利,但他们大都不知道这样也带来了个人信息泄露的新风险。

       “上述行为严重损害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侵害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秩序,亟待进行规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如是说道。

       根据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比如像此前315晚会爆出的经营场所中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调研客户数据,就属于不正当行为。

        但是,如果是为维护公共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以及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而处理人脸信息,这些情形不构成侵权。这就比如在疫情期间在车站、地铁站等地安排的多人体温筛查和人脸识别设备,就属于一种合理的使用情况。

       当然,除了不允许经营场所中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在线上平台和应用软件上,也不得强制索取用户的人脸识别信息,不得以索取用户人脸识别信息为前提为用户提供服务,同时还明确了,小区物业不得将“刷脸”作为业主进入的唯一验证方式。针对这一问题,最高法司法解释在民法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明确“单独同意规则”“强迫同意无效规则”两大处理人脸信息规则。

       简单汇总来说,新规中明确,信息处理者处理人脸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一)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

(二)未公开处理人脸信息的规则或者未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范围;

(三)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未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单独同意,或者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四)违反信息处理者明示或者双方约定的处理人脸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

(五)未采取应有的技术措施或者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人脸信息安全,致使人脸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向他人提供人脸信息;

(七)违背公序良俗处理人脸信息;

(八)违反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处理人脸信息的其他情形。

       而与此有所区别的是,在这5类情形下,是可以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而新规中也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信息处理者主张其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一)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而处理人脸信息的;

(二)为维护公共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

(三)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人脸信息的;

(四)在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处理人脸信息的;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实此次新规发布,很多朋友都来问小编的看法,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汉玛智慧就是人脸识别设备的生产厂商。而作为相关的从业者来看,新规的发布的确给行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但,这种压力给我们带来的更多的是喜悦,一种能获得众人信任的喜悦。试想一下,能够在健全且严格的法律法规下依旧活跃在市场上的产品,可不就是证明了我们的产品在安全和质量上都过关了吗?拥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不是坏事,而是说明了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并且重视这个行业,而我们汉玛智慧也将不懈努力,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生产出更多能够给大家带来便利的人脸识别产品,也欢迎大家给予我们监督和建议!

       最后,期待有关部门严惩各种侵犯包括人脸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各方严守法律法规、严管个人信息处理,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担忧,也让人脸识别技术所带来的安全与便利,不再被“绑架”为别有用心之人侵犯隐私的借口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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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1-07-30 13:34
近年来,开始有心怀不轨的经营者使用“无感式”人脸识别技术悄悄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物业强制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而随着这种恶劣的行为开始被人们注意,人脸识别技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广泛运用,开始成为许多人不得不担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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